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2-04-13 11:20 贵州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申请人在上述网报时间内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自行报名。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网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应注意: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先选择“黔东南州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然后按规定时间携带现场审核材料到丹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科教卫健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由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现场确认,经州教育局认定通过的证书由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发放。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县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县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时间:5月5日至 5 月 12 日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进行现场认定并作出认定结论;7月7日至7 月15日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进行现场认定并作出认定结论;10月11日至10 月 19 日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进行现场认定并作出认定结论。以上现场确认时间不含周末和节假日。
现场确认地点:丹寨县龙泉大道中段东侧政务服务中心3楼科教卫健综合服务窗口,可乘3路、5路在民宗局站点上/下车。
现场确认联系方式:文力;13368659558。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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