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2-05-12 14:47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要严格按照青秀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遵守现场确认点管理秩序。
(二)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核查。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在认定教师资格前,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及时进行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出认定结论。按照公安部等12 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 ( 2016 )21 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具。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和告知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青秀区颁发的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仅加盖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公章。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71-5389023。
附件下载>>>
1.南宁市青秀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联系方式 |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
4.授权委托书 |
5.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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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西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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