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2-05-18 08:40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要求的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同级人社部门监督指导;各旗县区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和各级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2.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以及有关要求等,由面试组织单位发布公告予以明确。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要求参加面试。
3.“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面试试题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作答。英语等语言类学科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在相关地区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招聘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应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相应网站上发布。
(七)本简章由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8-7909950
3.监督举报电话:0478-7917600
附件: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
原标题: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jyj.bynr.gov.cn/info/1004/66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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