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05-20 20:03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个工作日内。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延后的需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招聘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统一试讲和统一笔试均超过达标分数线,但未被报考岗位录取,且表现优秀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
4.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镇(街)教育主管领导和直属学校负责人需要申请回避的向市教育局报备,其余人员需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五)东莞市教育局5月份赴省外高校定点公开招聘专场未完成的岗位,可顺延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专场进行招聘,原岗位条件可相应做出变更。相关安排将另行补充公告。
(六)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需按报考和考试城市当地及设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另行公布。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和时间、地点调整的,东莞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1.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华南师范大学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3.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原标题: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华南师范大学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edu.dg.gov.cn/flfw/jsgl/rsxx/content/post_3811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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