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06-02 10:38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初审通过后,须按照电话通知要求于指定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送交江宁区教育局121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小龙湾路1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工作。
综合考评采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江宁区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员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成绩于面试前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考评总成绩。综合考评总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并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报销报名人员参加综合考评的往返车旅费和当日住宿费。
(五)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人社服务平台、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印发<“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宁人才﹝2021﹞5号)相关精神(详见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rs.jshrss.jiangsu.gov.cn/web/article?aid=99865),本次公开招聘的高层次教师享受江宁区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同时,根据《南京市教育系统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考核办法》《关于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培养津贴的发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江苏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设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及以上学科类称号获得者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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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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