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06-02 18:17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组织查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组织查实影响引进的,经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研究后取消引进资格。
三、服务保障
(一)薪酬待遇和安家费补贴。
拟聘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广州市荔湾区同类事业单位执行,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薪酬待遇外,每年经考核合格后还可享受税后12万元的安家费,连续享受5年。
(二)岗位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优秀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若无空缺岗位的,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在“区管校聘”岗位范围内调剂解决。
(三)优先培养。
1.支持优秀人才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并担任主持人。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给予工作室专项经费保障。
2.将引进的青年优秀人才纳入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为青年优秀人才提供成长的平台。
(四)优惠服务。
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户籍办理、入住人才公寓等事宜,由用人单位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协助解决,优先协助解决配偶为教师的就业。
(五)其他待遇。
获聘人员可按照广州市荔湾区相关文件申请认定为荔湾区各类别高层次人才,认定通过后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荔湾区高层次人才基本荣誉、奖励和福利。
四、管理考核
引进的优秀教育骨干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协议,且5年内不得离职。不满5年因个人原因要求调离荔湾区基础教育事业单位的,停止享受后续待遇,并全额追缴其已享受的安家费等福利待遇。
在引进的前5年内,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跟踪管理考核,用人单位每年将引进人才考核情况书面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承诺,考核不合格者,经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认定,停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待遇,并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重新调整工作岗位,其待遇按照调整后岗位的有关政策执行。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安家费,并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对在任期内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或涉嫌违法的,取消其人才引进待遇并追缴其因人才引进已享受的全部福利待遇。
五、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核等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防疫工作具体要求按省、市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引进公告、具体环节通知等信息均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等网站(www.lw.gov.cn)发布,请应聘者密切留意。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本次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合理调整,并及时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933390.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
监督电话:020-81958161.
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引进优秀教育骨干人才公告.pdf
附件: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引进优秀教育骨干人才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原标题: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引进优秀教育骨干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8318597.html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文文
热门标签: 广州教师招聘公告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