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enzhen.hteacher.net 2022-06-29 13:34 深圳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流程
(一)与考生确认是否参与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
7月5日,我局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与成功报名线上考点岗位的考生联系,确认是否参加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并告知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注意事项。
(二)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
7月8日至7月9日,评委将与考生开展线上面谈,请考生按照之前确认的日期参加,同时按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具体面谈时间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如有调整,工作人员也会提前联系考生,考生需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7月8日至7月10日,我局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也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同步开展线上资格初审。
(三)资格审查与面谈办法
通过网上报名预筛选并选择好线上考点岗位的考生,需本人携带所需材料线上参加审查。招考单位组织专 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7月11日14:00后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公布(http://www.baoan.gov.cn/jyj/),敬请关注和留意。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资料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未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的考生及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考点岗位报名的考生,不参加本次线上资格审查与面谈。线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3.线上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前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资格审查与面谈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与面谈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设备调试,按要求登录考试系统,完成身份验证,并在指定时间完成题目作答,时间结束则自动停止录制。若因考生本人设备或网络带宽问题导致面试视频不能正常显示而影响考试成绩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面试时间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公布(http://www.baoan.gov.cn/jyj/),并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形式。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在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四)确定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 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签约有关事项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 公布。
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及签约公告中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签约(具体要求会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体检工作将在完成签约手续后进行(具体要求会在资格复审及体检公告中告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 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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