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2-08-02 09:47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前要求: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6)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试前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市,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建议在考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2.考生进入考点要求:
考生经查验符合以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方能进入考点:①出示准考证;②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③手机现场出示健康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色;④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咳嗽、咽痛等急性呼吸道症状;⑤提交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7);⑦正确佩戴口罩。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且无法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
(3)考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地市旅居史、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及港台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含澳门);
(5)考试前14天内有境外及港台地区旅居史(不含澳门),无法提供第一入境口岸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6)根据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政策文件规定入湘需要进行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观察和监测期未满的人员;
(7)根据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在考试期间不能入湘的其他人员。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51327(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0731-58563203(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举报电话: 0731-58551939(湘潭高新区纪工委)
点击下载>>>
附件1-7 |
1.2022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2年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4.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5.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6.疫情防控告知书
7.2022年湘潭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疫情防控承诺书
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日
原文标题:2022年湘潭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xthtz.xiangtan.gov.cn/5356/5363/5372/content_1054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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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热门标签: 湘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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