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iaoning.hteacher.net 2022-08-05 14:45 辽宁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约定的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少于1年。
八、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考生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以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考生参加招聘的每个环节,均需按防疫要求及公告中的有关防疫要求,履行防疫义务(如有疫情发生,考试时间等相关环节需要予以调整的,另行公告)。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立山区教育局:0412-6634101 13941213042
立山区人社局:0412-8772026
附件1:2022年立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
附件2:专业对照目录 |
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原标题:2022年立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208/016596587570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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