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2-08-16 15:29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年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限合同,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聘用时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满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2.在岗的应聘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考核通知,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政策咨询电话:0579-87101242、87101350(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市教育城域网(网址:www.zjykedu.net)
5.所有应聘人员在聘用前勿变更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
6.对考试期间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7.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8.疫情防控根据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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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模板 |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6日
原文标题:2022年下半年永康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jykrc.com/webs/newContent.aspx?id=1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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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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