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xi.hteacher.net 2022-09-23 14:19 山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66号)和《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并审管发〔2022〕4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太原市万柏林区的社会人员。
2.持有太原市万柏林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太原市万柏林区)或学校所在地(学校注册地在太原市万柏林辖区范围内)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太原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太原市万柏林区)或学校所在地(学校注册地在太原市万柏林辖区范围内)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5.在太原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太原市内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6日9:00至 9月30日18:00。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需 A4纸双面打印)在太原市内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万柏林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太原市万柏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接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现场确认地点: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万柏林区西矿街35号)。
为给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现场确认时可于当天上午7:30,中午12:40开始在微信公众号“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在线取号。
在线取号流程:
(1)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开启服务”;
(3)点击在线取号,选择部门(社会服务股)及相应事项,点击“立即取号”(未实名认证请先认证,已认证可直接取号);
(4)取号成功后会收到排号通知。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签字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以太原市万柏林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知为准,请及时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门户网站、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查看公告。
“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太原市万柏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可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邮寄服务,请申请人员在“资格认定”后到相应窗口免费办理邮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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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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