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10-16 15:31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各申请人:
为做好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广州市南沙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州市南沙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州市南沙区居住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州市南沙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广州市南沙区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见附件2)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需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下几个步骤:
(一)网上注册
请于网站开放时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个人账号注册;
(二)认定申报
1.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认定申请信息(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申请人需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取得报名号;
2.用智能手机下载“穗好办”APP后进行“零现场”审核所需资料填报(10月9日12:00至10月18日12:00),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后需及时查询审核情况,“穗好办”APP资料补正时间(10月9日12:00至10月20日12:00),需要材料补正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材料进行一次性补正,否则,本次申请按不予受理处理。
(三)体检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即可到全市各区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或认定机构未收到体检结果的,本次申请按不予受理处理。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2、附件5),体检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8日,其中部分指定医院10月15至10月16日不开放体检,疫情防控期间需进行人员分流,请按温馨提示短信时间前往体检,如人数较多,请耐心等候;
(四)密切关注审核状态
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的审核时间(10月9日12:00至10月21日17:00),密切留意“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审核状态和“穗好办”APP的留言,若有留言提示请及时做好资料修改,认定机构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7:00。认定机构统一核查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1日。认定机构核查申请人居住证信息时间为10月18日至10月21日12:00,均无误后进入审批阶段,时间为10月22日至11月8日。如审批通过,完成证书制作时将在南沙区教育局官网和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领证通知,请申请人留意。
鉴于港澳台人员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间较长,特别明确,港澳台申请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经认定机构核实后,方可进入认定审批流程。
四、具体操作指引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陆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该栏目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等信息。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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