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12-13 17:28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4)有关要求
①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者,符合江北新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江北新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②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4),其中报考《岗位信息表2》、《岗位信息表3》中岗位的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兼报江北新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
③报考幼儿园、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它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2.资格初审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0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1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23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江北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与2023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后续发布的《南京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1)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上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在江北新区参加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江北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为准。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报名结束后,在参加面试报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实际岗位(学科)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办法:面试在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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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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