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3-01-04 10:44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面试结合报名情况现场开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签订协议
面试(面谈)工作结束后,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引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引才协议。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六)聘用备案
经报名、面试(需笔试的增加笔试环节)、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级人社部门报州级人社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级人社部门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级人社部门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各县市、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福利待遇
(一)直接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同时按下列享受安家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
1.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 15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20 万元;
2.事业单位引进的“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本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补助 10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16 万元;
3.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 10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12 万元;
4.教育系统引进的非“ 211 工程”师范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 8 万,一次性购房补助12 万元;
5.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二本以上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补助 8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12 万元;
6.以上引进人才如到乡镇工作或医学规培生另增加安家补助 5 万元。
(二)直接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待遇兑现方式
1.安家补助分五年发放,从聘用当年起,每年发放 20%。
2.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岑巩范围内购买住房,服务期满 5 年且续签合同的,凭购房相关材料申请一次性购房补助。首个服务期满前提前申请购房补助的,在服务满 3 年且承诺服务期满 5 年后续签合同的,可按照以上标准 80%兑现一次性购房补助。
八、引才全过程考生及考务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九、人才引进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组织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岑巩县人才引进咨询电话:0855—3574931
岑巩县人才引进监督电话:0855—357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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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岑巩县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岑巩县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岑巩县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202301/t20230104_77798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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