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3-03-20 15:51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我旗事业单位13级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3221867(东乌旗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3221867(旗教育局)
0479-3222925(东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乌珠穆沁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
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原文标题:东乌珠穆沁旗公开招聘非编制管理高中教师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m9qpEpM3xPGeDUYSTz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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