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04-01 11:47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疫情防控
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觉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进行查询。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通过面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五)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海教〔2018〕226号),海珠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海珠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安排交流轮岗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因违反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而存在不诚信记录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4月19日。
(八)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或020-89185395(资格条件咨询)、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3月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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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doc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2023年毕业生).doc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文标题: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8900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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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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