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04-26 10:10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和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756-8992468,监督投诉电话:0756-8978590)和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756-8593603,监督投诉电话:0756-8593615)负责解释。
(二)拟聘的国内和国(境)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请考生按岗位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
珠海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
原文标题: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春季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zhjy.zhuhai.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522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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