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3-05-19 16:42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笔试准考证》于2023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到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花溪区行政中心1楼B区B111室)。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试教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将在“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未及时关注导致未查收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笔试结束后,由花溪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三)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进入试教人员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进入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因未及时关注公众号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试教的,视为自动放弃。
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1.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2.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两年内不得参加相关招聘。
(五)体检
体检在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由花溪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报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开展。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花溪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花溪区教育局报经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七)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
教育学基础。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科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
教育心理学。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情景中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的心理规律的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
教育法规。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法规与政策的概念、内涵、类别、作用、体系(结构)的领会和掌握,以及对教育法制建设和现行部分教育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教师职业道德。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师职业道德与礼仪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职业道德的养成等。
时事政治。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监督电话:0851—83862963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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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 |
2.《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报名表》 |
2023年5月18日
原文标题: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Gw05TlTjvCPusiU8x6E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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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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