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3-06-12 13:43 福建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到应聘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选岗;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取顺序号的形式确定选岗顺序。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才福利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对符合安溪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奖励办法的,给予相应的安家补贴(工作津贴)、住房补贴、职称补贴,具体见附件5。
安溪县奖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从优、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安溪县。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五)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县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0595-23260317。
附件1: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doc
2023年6月7日
原文标题: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_通知公告_新闻中心_安溪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306/t20230607_2889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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