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nan.hteacher.net 2023-06-19 16:45 河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资格初审
报名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若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7:00)。
(3)网上缴费
自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23年7月6日20: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一式两份,《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打印后手写签字。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请务必打印。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7月13日9:00 至2023年7月14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
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报名注意事项
各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减少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它岗位。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试费用。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市人社局412室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两年)、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入伍证、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荥阳市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引进优秀在职在编教师考试内容及方式
1.考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加答辩的形式进行。
2.试讲范围
现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3.答辩范围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等有关问题。
4.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学科报名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步环节(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科报名人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内容及方式
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岗位的考生,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2023年7月14日。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
笔试结束后,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3:1的岗位,面试比例为2:1(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代理无效,考生现场填写《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认证报告;
(2)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成绩单(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4)《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承诺书》一份;
(5)笔试准考证。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30%+答辩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50%。
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2)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如果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设置3个及以上面试考场进行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引进优秀在职在编教师: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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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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