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3-06-20 16:58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我市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仁,且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共青团兴仁市委员会相关印证材料;
5.在兴仁市连续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或证书(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
6.具有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不能提供《退伍证》原件的,须到兴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兴仁市人民武装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7.报考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贫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兴仁市生态移民局)出具其属于全国防贫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的身份证明;
8.报考教师职位的,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9.报考限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需提供户口簿;
10.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1);
11.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名时须签署《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加分确认
申请加分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退伍证》原件的,须提供兴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兴仁市人民武装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全的,取消加分资格;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八、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医学专业技术职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医学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教师专业技术职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学科现行教材无生课堂方式进行;其余乡(镇、街道)招聘职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100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自行阅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5+加分)×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考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所有成绩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公示。
九、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为准。
(一)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
cn)另行通知;
(二)体检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四)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存在本《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籍档案和相关资格证件等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四)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到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在市政府所在地以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半年,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无试用期。聘用人员在兴仁市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兴仁市(含参加市外考调、借调、借用、跟班学习等),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引进)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将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市纪委市监委)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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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
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原文标题: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306/t20230620_80402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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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热门标签: 黔西南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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