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3-07-25 13:14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1.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应学段高年级教材说课稿。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100分,说课稿占5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公示与选岗
根据选聘计划,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教育局院内公示栏公示(如遇成绩相同,则按说课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调查。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每个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成绩相同,则按说课稿成绩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说课稿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选岗后放弃不进行递补。选岗后无故放弃者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进必考”、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五、其他
1.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纪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监督。
2.县城区单位(实验中学、初级中学、云湖初级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伊西九年制学校、城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朝阳实验小学、新区实验小学、云湖实验小学、伊山小学等)教师不得报考。
3.选聘人数超过1人的岗位,同一所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同一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只录取1人。
4.凡被选聘教师,须按新单位的岗位现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5.2020年以前,高级职称申报时,要求享受该年度职称文件关于乡村教师(岗位)申报人评审政策(含学历、业绩、教科研等)和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关于超岗位评聘的规定或本年度职称文件关于乡村岗位申报人相关规定的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执行“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应重新评聘”的规定。
2021年以来职称申报,乡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均设置为定向岗位。乡村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或者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职称。按岗申报、评聘结合。定向评价乡村教师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根据苏人社发〔2020〕152号文件精神,对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其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6.本简章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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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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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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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灌云县2023年“进必考”选岗表 |
2023年7月24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灌云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聘教师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content/acc4859c-f902-4d4c-a889-8ebb7349a3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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