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nan.hteacher.net 2023-08-06 10:35 河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标准等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sqxq.gov.cn)上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
(1)面讲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备课、制作教案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同一岗位设置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均。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该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不再核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招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sqxq.gov.cn)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2)根据招聘专业及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数。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予以确定。
(3)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
(5)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能调动工作;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与所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纪律要求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或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或在试用期间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重要事项由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招聘中的具体工作由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整个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或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二)凡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如错过招聘相关环节,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印制任何辅导资料。
(三)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如果出现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故障等情况,致使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2023年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7596239186(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1: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pdf
附件2: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pdf
附件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pdf
附件4: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pdf
原标题: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qxq.gov.cn/cn/News/info_53.aspx?itemid=4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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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标签: 商丘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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