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dong.hteacher.net 2024-02-15 11:23 山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淄博市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09:00-2月29日12: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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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2.关于承诺制
暂未取得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2月26日以前取得。
3.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4年2月26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09:00-2月29日12:00。
审核时间:2024年2月26日09:00-2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http://zbgxqrcszdn.cn/)进入“2024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 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2月29日12: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533-2341906详细咨询。
(二)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3月1日14:00-16:00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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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山东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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