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anjin.hteacher.net 2024-02-21 15:44 天津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天津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9:00
笔试时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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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财政事业发展需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我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所属财政补助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债务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二、招聘岗位
我局2024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报到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在校期间取得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须由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30周岁及以下(1993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月18日在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发布。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http:// 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
报名时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16:00。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缴费时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6:00。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下改报其他岗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改报时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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