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anjin.hteacher.net 2024-02-21 17:28 天津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复审需要准备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继续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等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和社保缴费证明。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二周内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bhzy.com)发布并电话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会议室。
3.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
(1)结构化面谈
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试讲
每位考生在结构化面谈结束后当即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教师通过口语、形体语和各教学技能与组织形式的展示而进行的一种教学形式,考查的是教师的综合能力。试讲书籍由学院在试讲当天提供,试讲书籍与应聘专业相关,试讲前进行20分钟备课,试讲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时间、人员和考场安排
结构化面谈、试讲时间为5月18日。结构化面谈、试讲成绩当天公布。
按照集团公司招聘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严格公开招聘面试考试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将学院招聘工作的面试考题涉密的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即: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面试考务工作由学院承担,具体负责:考生集合与点录、抽签环节、考务环节、计分、宣布成绩直到考生离场。
结构化面谈、试讲地点为北辰校区办公楼会议室。考场布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的要求实施试讲工作。考官选派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结构化面谈成绩和试讲成绩分别占50%)。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试讲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换算为100分制,保留1位小数)×50%+结构化面谈成绩×25%+试讲成绩×25%。
笔试、结构化面谈和试讲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
公开招聘成绩确定后,学院在七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公布网站为: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bcig.cn)、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bvtc.edu.cn)。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应聘者只准许一次,在学院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准入查询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文件要求,在公示前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工作,主要查询内容包括:拟聘用或拟使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以及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实际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报到后须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书。请拟聘人员与学院在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的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
四、纪律与监督
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招聘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
五、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6846773;022-86846913
招聘工作联系人:李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929958;022-5898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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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19日
原标题: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bcig.cn/zyzx/zpxx//2024/02-19/7165295838153936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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