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4-03-25 10:13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以及需要专业技能及特长的部分中职专业课教师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其他学科教师不需要参加。测试内容须围绕相应课程所需专业技能设计试题。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测试时间(含准备时间)根据测试内容确定,原则上在40分钟以内,特殊专业一般不超过60分钟。
(2)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所有学科教师都需要参加,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按报名岗位从呼和浩特市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备课所需教材由考务办公室提供。其中,中学教师岗位讲课内容从呼和浩特市现行初级中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
报名人员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评估认定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其中,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
(3)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评估认定成绩=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评估认定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50%+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且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4.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评估认定采取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
评估认定时间15分钟,其中,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80分,答辩成绩满分20分。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评估认定时间包含准备时间。
5.管理岗位评估认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时间8分钟,评估认定试题为2道题。
(三)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在所有报名人员评估认定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评估认定成绩低于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评估认定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公布。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2.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报名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3.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直接向参加体检的考生收取。
6.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7.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核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报名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无法正常联系且拒不配合的,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达到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往届毕业生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
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需书面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
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签约递补
(一)签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并与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相应高校共同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程序公示。
(二)递补。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聘用通知文件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且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在呼和浩特教育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1.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于经备案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依据聘用通知办理聘用及其他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5)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云云
热门标签: 呼和浩特教师招聘公告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