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4-04-02 11:03 贵州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普定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二)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五)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要求与本次网上报名时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于6月21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9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9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我县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我县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事宜,请登陆“普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spd.gov.cn)查阅此文件及相关附件。
六、体检安排
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27日(节假日、周末除外)。备注:4月15日—4月18日医院要进行高考体检,在此期间不进行其他体检,请申请人安排好自己的体检时间,不要和高考体检冲突。
上半年第二批次体检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7月7日(节假日、周末除外)
下半年体检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
地点:普定县中医院(新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851—38225239
要求:申请人持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体检,逾期不予受理,体检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具体以医院安排为准。
七、其它事宜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认定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
(六)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七)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安顺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anshun.gov.cn/)、安顺市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安顺市教育局”(微信号:gzasjyj)和“普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spd.gov.cn)。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普定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廖晓卉 0851—38221075
普定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1号窗口
郭家兴 0851—38226559
2024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普定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spd.gov.cn/xwzx/tzgg/202403/t20240331_84019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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