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4-04-23 09:59 江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我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人员。
1.崇仁县户籍人员;
2.持有崇仁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崇仁县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崇仁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信息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4.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身心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认定机构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报时间
2024年崇仁县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上半年认定
网报时间:2024年5月30日8∶00-6月17日17∶00;
网报对象:符合崇仁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下半年认定
网报时间:2024年9月23日8∶00-10月10日17∶00;
网报对象:符合崇仁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2024年上半年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暂不受理认定新的教师资格)。
提醒:申请人须认真查看崇仁县教师资格申报条件,选择相应认定批次,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导致无法认定,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欣欣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