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06-07 14:08 江苏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新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时。我省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QQ工作群,任选一群即可,1群:633347205、2群:915943629 ,相关通知的发布及咨询将在群内进行)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按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新沂市教育局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定于:6月24-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新沂市教育局第三次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于:10月28-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新沂市城投大厦三楼西区教育局窗口(钟吾南路十七号)
咨询电话:0516-88898298
(三)体检
在新沂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可自行选择下载相应体检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并贴好网报同底1寸白底照片,网上报名成功后,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到新沂市中医院(新沂市大桥东路168号)进行体检,凭医院出具“合格”结论的《体检表》进行现场确认。
(四)领取证书
本认定机构向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会在QQ群里另行通知。
五、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市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常见问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1)凭已经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否”,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7.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歪斜,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六、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地申请的,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持有新沂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
3.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另需提供《居民户口簿》;
4.驻新沂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新沂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新沂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新沂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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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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