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4-07-04 17:28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9.某平台内个人网店经营者为了提高搜索排名、增加人气,雇用他人大量下单,但没有真实交易。此种行为属于( )。
A.以虚构交易进行虚假商业宣传,也称“刷单”,是《电子商务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行为
B.正常的营销方式
C.正常的广告方式
D.发布违法广告
9.【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虚假商业宣传。A项正确,为了提高搜索排名、增加人气,雇用他人大量下单,但没有真实交易,此种行为属于虚假商业宣传,是《电子商务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行为。B、C项错误,属于虚假营销,不是正常的营销方式,也不是正常的广告方式。D项错误,题干中并没有提及发布违法广告。故本题选A。
10.某电器销售连锁店在本市一家主要媒体上刊登广告称为回报消费者,本店全场特惠,降幅10%至50%。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先将商品价格悄然上涨10%,然后在此基础上下降10%,实际等于一点没降,该行为( )。
A.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B.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C.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构成混淆行为
1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A项正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因此,某电器销售连锁店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B项错误,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某电器销售连锁店的行为本身不属于有奖销售,因此也不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C项错误,某电器销售连锁店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D项错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由此可见,某电器销售连锁店的行为不属于混淆行为。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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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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