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4-07-17 09:58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本次招考岗位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原则上不得超20人。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技能考核;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按照招聘名额的5倍进入专业技能面试考核,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专业技能考核)。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所有需笔试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五)缴费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需笔试的考生按50元/科缴费,于2024年7月28日10:00至2024年7月30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笔试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通过资格审查或笔试后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打印报名表
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后期使用。未及时打印报名表的,后果自负。
(七)打印准考证
需笔试的考生,笔试缴费成功后,请于2024年7月31日10:00至2024年8月3日09:00之间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八)考生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8月3日(星期六)09:00,具体内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需加试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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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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