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4-08-02 15:05 广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规定,我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招聘程序的规定,将阳朔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对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20名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是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的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的人选(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8月8日。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1支到桂林市象山区銮塘小学(万福路西路)校门前集合,不准迟到。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用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费用考生自理,约400元/人),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付费使用微信方式支付。
(四)体检要求、项目及标准
1.领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相关信息(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加盖公章)。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
2.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通用标准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阳朔县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检查完毕后,仔细核对体检检查项目,确认无漏项后,将体检表交到指定地方。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人员。
(二)考察时间:8月8日-8月15日
(三)考察内容和形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与遵纪守法情况等。采取现场审核材料和实地走访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组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结论。
(四)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考核鉴定材料。原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应聘人员的考核鉴定材料原件1份。无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由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应聘人员考核鉴定材料1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考核鉴定材料1份。(考核鉴定材料均要求盖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自我鉴定。自我鉴定纸质材料1份(800字左右),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考核组电子邮箱:ysjyjrsg115@163.com。(材料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学校)
3.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需要提供《关于给予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的可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4.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报考的职位要求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填写《阳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聘用登记表》一式3份,贴近期免冠2吋彩色证件照片。
请应聘人员将以上考察材料于2024年8月14日交到阳朔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人选递补。因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的名额,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组在考察期间会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如考察对象的联系电话有改变的,请及时告知阳朔县教育局人事股。
未尽事宜,请咨询阳朔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3-8886821、8883126。
附件:
1.阳朔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2.体检考生须知
阳朔县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 阳朔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学校类别 报考岗位 招聘人数 姓 名 性别 备注 1 农村小学 小学语文 3 杜美诗 女 2 黄新兰 女 3 龚丽苗 女 4 农村小学 小学数学 3 覃子凡 女 5 苏周涵 女 6 倪玄茜 女 7 农村小学 小学英语 2 黎樱菊 女 8 黄燕 女 9 农村小学 小学美术 1 程慧 女 10 农村小学 小学体育 1 石千江 男 11 农村初中 初中语文 2 莫镕颉 女 12 陆秋秀 女 13 农村初中 初中政治 1 石生 男 14 农村初中 初中英语 2 黄丽霞 女 15 潘李燕 女 16 农村初中 初中数学 3 唐哲 男 17 邓睿睿 女 18 管昌宏 男 19 农村初中 初中物理 2 张程昊 男 20 诸葛佳慧 女 附件2 体检考生须知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报到,服从安排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进入体检集中地点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 3.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要求,自觉维护体检秩序,服从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体检,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4.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采血、B超检查完成后方可进食。 5.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体检项目。考生产后30天内需报告体检实施机关、并于5个月内提出体检申请,逾期不提出体检申请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已经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实施机关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7.身份核验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智能手环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 8.按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统一指令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请勿自行填写。填写信息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手术史的还须提供《出院小结》。 9.考生体检时应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同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心率等检查项目造成影响)。 10.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11.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液,装至试管3/4处,请勿留少或溢出。女性体检前注意清洁外阴,以避免污染。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处于经期的女性考生,请在集中后主动向体检带队工作人员报告,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检查确认后延缓相关项目检查,延缓的项目另行安排时间组织检查。 12.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检。 13.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1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可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15.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6.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体检编号等保密信息。体检结果由体检实施机关告知考生,不允许个人查询体检结果。 17.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 18.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组。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后才能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9.考生体检结束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体检结果将由体检实施机关电话通知。 20.体检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体检带队工作人员联系。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RCurQr8EmHq-dlAVJnM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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