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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景哈乡中学邮箱:jhsjhzx@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老师 1508766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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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景洪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景洪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PDF格式);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PDF格式)。
①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教师资格证书;
③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成绩合格证;
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⑤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⑥以本科学历报考岗位的,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的,须提交省级招生考试院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报考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提交省级招生考试院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⑦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依次整理并扫描成PDF发到招聘单位邮箱,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谈考核环节。
(四)面谈。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限开考比例,按照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不方便现场面谈的对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主要审核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合格有效、提供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通告规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1次。
(六)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考核测评考官人数不少于7人),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核测评时间为30分钟(写说课稿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稿不计成绩,说课成绩即为考核测评成绩。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考核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
(七)签订就业协议。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1次。
(八)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初次体检医院为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1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1次。
(十)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及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转发公示链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1次。
(十三)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在景洪市内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万元。以上规定将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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