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4-09-05 11:39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市属普通高中2024年下半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名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扫描件,在扫码报名时一并上传。
1.《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考生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持以上第(二)款报名填报信息的全部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9月中旬,招聘学校将分别到6所部属师范大学接受现场咨询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提前在各学校校园网公告。考生也可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17:30到招聘学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招聘学校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宜一中:叙州校区(新校区)门厅处,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南十五路。
宜三中:长江校区(南岸东区)勤政楼,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东段50号。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采用现场技能考核,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考核具体要求由各招聘学校提前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核时间
2024年9月28日10:00—18:00
考核地点:
宜一中:叙州校区(新校区)门厅处,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南十五路。
宜三中:长江校区(南岸东区),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东段50号。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自己报考学校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所有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确认。考核结束后,全部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后,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考生名单,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考生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因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而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双向选择环节,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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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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