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24-09-05 15:56 湖北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0712—7221223 0712-7223228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户口本原件(须有户口本主页家庭住址页、全户人员关系页、个人信息页)或居住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学信网只能识别高等教育学历,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是中职学历的,在学信网上查不到,相应认定系统也识别不了。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查询系统https://hbzzxt.e21.cn/可查询核验,网上查询不到的,须提前向发证机关(省教育厅或地市州教育局)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湖北省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线申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开本人网报信息打印即可)
(7)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照片一致,照片装袋,照片上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及资格类别)。
(8)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非统考类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或个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特别提醒:所有网报核验不通过的原件,都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相关证明。
六、体检
经现场确认后,符合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10月8日至10月14日(法定工作日),到指定的大悟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进行体检(体检时需空腹),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表分类为:幼儿园教师体检表和中小学教师体检表,体检表不得领错,否则体检无效。领取体检表后,本人必须填写好个人的基本信息,粘贴好照片(照片与网报照片一致) ,进行体检。
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两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检查前必须空腹。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孕妇遵医嘱。体检医院对申请人体检情况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表粘贴单栏须粘贴血液化验、胸透检查、心电图检查等体检原始单据)。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集中送至大悟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1)大悟户籍申请人无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居住地类型的申请人(持有大悟县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需自己提前3个工作日在网上办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按相关操作提示网上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段应从出生日起),并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提交,且现场实时手机出示查询过程和结果(有效期三个月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八、审核认定
凡经过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果,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在大悟县政务服务中心 B16号 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计2024年12月下旬发证)。
现场领取证书与认定申请表时,本人领取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领时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与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以防冒充领取他人证书。特别说明:“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同等重要,务必妥善保管。
九、 其他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符合认定条件、在认定范围内人员现场确认时加入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临时性工作群,阶段性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将清退群人员或解散此群)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大悟县教育局
2024年9月5日
原文标题:大悟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dwx.hbdawu.gov.cn/c/dwx/jy/36394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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