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4-09-05 18:01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3.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生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也可报名:
(1)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
(2)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但所在院校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但经国内开设需求专业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证明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巴中市内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巴中市人才引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放弃资格不满三年的;已通过巴中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选聘、考调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在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辞聘)不满三年、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确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人事(学籍)档案有学历、经历、年龄等造假情形的;
(6)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
事业单位引才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www.jdpta.com)。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8日09:00至9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2)报名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和《事业单位岗位一览表》《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需下载并签字捺印,于资格复审时提供),详细了解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事业单位岗位。
(3)报名资料
报名时,考生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网络提示注册登陆报名网站,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下半年赴知名高校引才事业单位岗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可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电子照片将在准考证、考场座次表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往届毕业生还需上传:学历学位证、学历查询报告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
考生请于2024年9月9日0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岗位机会。考生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产业及综合类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各县(区)产业及综合类资格初审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教育类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卫生类资格初审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后,请考生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核。在后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3.确认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考试考务费为50元。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9月27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在《报名信息表》相应位置上传申请减免考试考务费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26日17:00前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在网上进行缴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4.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缴费考生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缴费考生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如有A、B、C类考生缴费,A、B、C类缴费考生人数按1:1比例折算、其他类别缴费考生人数按3:1比例折算,两者之和即为该岗位开考名额,但不高于该岗位计划引进数;如无A、B、C类考生缴费,按3:1比例调减开考名额。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缴费考生,如有同类型岗位引进同一专业且考生同意岗位调整的,由市委组织部按“先同区域层级调整、再跨区域层级调整”方式调整岗位,调整岗位情况在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公告;不愿意进行岗位调整或无岗位可调整的,由报名网站退费。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方式
同一岗位缴费人员有D、G类的,或开考比例高于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缴费人员无D、G类且开考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只参加面试考核。
2.考试考核时间
本次事业单位引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3日、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26日,若有调整将及时在巴中党建网公告,请注意查询。
3.笔试有关事项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产业及综合类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教育类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卫生类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需要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测试内容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3)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公告发布后,缴费(含减免费用)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彩色打印,字迹、照片须完整清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当天,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点对点查询。对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笔试分产业及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分别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缺考、违纪、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笔试缺考、违纪、零分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4.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巴中党建网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对象。①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②不需要进行笔试的缴费考生。
(2)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从报名网站上彩色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2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信息表》照片同底版)、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5.面试有关事项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随即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产业及综合类、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采取专业科目试讲方式(艺体类考生还应进行特长展示)。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分产业及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分别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同类别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同类别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6.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不需要进行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需要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具体时间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其中,体检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心理测试费用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事业单位岗位拟引进对象考察由岗位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各县(区)事业单位岗位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
1.体检
(1)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引进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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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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