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lin.hteacher.net 2024-09-13 16:03 吉林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就做好全州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持有延边州户籍人员或持有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或外地区户籍人员。
(二)延边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三)驻延边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
【温馨提示】
户籍不在延边且未取得延边州居住证的社会申请人,请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由申请人到指定地点办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代办均不予受理。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特殊情况普通话水平执行标准,由认定机构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居住证颁发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延边州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日期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9月12日—9月27日;
(如有特殊情况系统关闭,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日期:
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8日—12日(上午8:30—16:00);
【温馨提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日期以各县(市)认定机构通知为准,申请人要主动联系相应认定机构确定具体受理时间(咨询电话见下文)。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需要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
【温馨提示】延边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请使用本科(专科)学历和学位信息报名,根据实际情况最高学历请选择“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最高学位请选择“无学位”或“学士”。
【温馨提示】下述要求非常重要,请务必仔细阅读。
1.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必须为彩色纯白底证件照片(在电脑显示器上显示为白底,打印纸质申请表时照片应为无底色),申请人在采集照片时请穿深色上衣,勿穿浅色上衣。
2.承诺书本人签字要书写楷书规范签名,字迹清晰可辨认。
3.网上报名完成后,建议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的个人首页“查询报名信息”中点击“申请表预览”,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承诺书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不符合要求请重新上传相关扫描件。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真阅研本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持有延边州户籍申请人或持有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外地区户籍申请人,请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上交彩色照片要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用于制证,请谨慎选择);
(3)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读研究生出具本科毕业证)和学信网上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但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条要求下同,不再赘述);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1份;
(7)体检表。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是延边州内)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空表见附件,须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没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须回体检医院由体检医师重新填写体检结论);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由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10)持有延边州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口簿带公章的首页和本人页在一张A4纸上);外省、外地区户籍社会人员须提供延边州内居住证原件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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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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