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09-14 13:52 江苏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申请注册方式
(一)9月18日至10月10日17: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提前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办事指南”。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省教育厅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身心状况可以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经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病休的,须提供病休证明。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7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暂缓注册情形消失证明或补证材料。
上述部分材料由学校为教师统一出具,不需要教师本人提供。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于10月15日前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仪征市教育局初审;仪征市教育局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时间上报扬州市教育局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仪征市教育局将依据终审结果,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印有相应注册结论的注册贴,并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四、其他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如有问题,请咨询本校相关负责人员。
五、本公告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50308
仪征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仪征市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izheng.gov.cn/zgyz/gsgg/202409/815c36db2eff489e8b27a2c917a857e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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