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24-09-30 11:07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资格初审。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遴选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4年10月1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于2024年10月2日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28日9:00—11月2日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无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或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有调整的,以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考)、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可在2024年12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遴选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内容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未明确的,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凡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最晚应于面试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面试。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可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专业实践等能力;综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核。各岗位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面试各科成绩(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各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附件1中遴选岗位“考试类型”标注,分别执行以下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成绩计算类型: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成绩计算类型: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丙类成绩计算类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后宣布,或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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