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4-11-08 15:11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考试
考试应结合岗位实际,采取面试或试教等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具体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考试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考试、未完成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有关事宜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招聘对象,并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意向就业协议。
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
资格复审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公告》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顺延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六年。
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顺延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8222391/8231660(毕节市教育局)
0857-8339349(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二)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最新相关要求,按要求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告》解释权属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招聘过程中,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网站上公布。
(五)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方案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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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节市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定向招聘需求计划表.xlsx
2.毕节市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xlsx
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
原标题:毕节市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411/t20241107_86043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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