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ainan.hteacher.net 2024-11-20 10:01 海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活动地点:
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
第二站:西南大学
第三站:陕西师范大学
第四站:海南师范大学
(3)其他说明:
①以上为暂定行程,招聘工作小组将按招聘实际情况调整行程,安排现场招聘工作,具体以后续招聘公告为准。
②已招聘到的岗位不得再次进行招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院校现场招聘的具体工作开展。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2022年版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和2023年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参考专业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一站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县教育局办公楼人事管理岗(三楼)。
(2)2024年11月30日9:00-12:00,会议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6号馆。
注意事项:
(1)第一站面试考核将在吉林省长春市进行,无论考生在何地报名,均应到吉林省长春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
(2)后续行程的现场报名地点、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5.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或者《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党校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附件3,A4纸双面打印,报考承诺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报考岗位、学科、姓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出具由学校开具的《2025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并提供《2025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3、附件4);
(5)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的,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并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应聘县委党校教师岗位无需提供;
(7)应聘县委党校教师的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见附件6,应聘中小学教师无需提供);
(8)提供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视报考人员实际情况提交)。
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递交,袋面写明应聘学校、学科、姓名。(注意: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点和资格审查时间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考生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应在现场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二维码,并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信息。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如考生未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报考信息,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站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考核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1.面试方式:说课+答辩面试方式。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七)组织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1.签订就业协议者需进行体检,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委党校分别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以政审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情况,并核实人事档案,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或村(居)委会提供被考察人员现实表现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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