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4-11-22 10:16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引进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配合考察组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签约、公示及调剂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对于高校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与拟聘用人员和高校共同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程序公示。对于其他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评估认定结束后,对无人报名的岗位计划,经用人单位申请,可采取“调剂”方式补充引进,组织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须高于合格分数线)重新改报。“调剂”方案及有关通知公告另行制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5.以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并聘用的,聘用后分5年给予10万元安置费。
6.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7.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引进人才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次人才引进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呼和浩特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hpta.org.cn/shiyedanweigonggao/2024112112125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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