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anjin.hteacher.net 2024-11-25 10:03 天津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①身份证原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考试和成绩证,如毕业后直接发放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阶段的在学证明(由所在院系出具,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所学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如③中已包括以上信息亦可以③代替)盖出具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2025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如到报到环节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盖章),已毕业人员的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以上均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聘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目证明。(如③或中已包含政治面目的此项可免。)
以上材料我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原件复审未参加或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未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核考生,或复审通过但在本学科面试48小时前表示放弃面试等导致进入面试人员空缺,不足1:5比例情况,学校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将在资格复审当天发放给通过审核考生)
第一阶段:
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化学学科除现场授课外,还设现场实验操作考核。面试第一阶段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第一阶段面试成绩在本学科所有考生结束面试时当场公布。
面试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第二阶段面试时间、内容及安排将在第一阶段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第二阶段
现场正式授课。按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第一阶段面试成绩×40%+第二阶段面试成绩×60%,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应聘环节。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60分为及格线。及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s://nkzx.tj.edu.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内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查询。查询考察对象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考察对象性侵违法犯罪等信息。考察对象未通过准入查询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考察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我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我校规定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须经学校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办理入职手续必须证件和文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s://nkzx.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3796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380106
附件一:《2025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docx
天津市南开中学
2024年11月25日
原标题:天津市南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nkzx.tj.edu.cn/show.jsp?classid=202303231650495651&id=20241125085933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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