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4-11-27 09:39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面试成绩均无效。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和《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岗位负责。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相应核减或调整岗位计划数。核减或调整岗位计划数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4)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相应招聘单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见“附件4”,如有调整,将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网络报名根据平台内容填写,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顺序整理,完整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
(1)《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式一份),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一式一份);
(4)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如已经取得毕业证的,按照以上第“(3)”点要求提供;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s://www.jszg.edu.cn”打印);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一式一份);
(8)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一式一份,2025届毕业生提供);
(9)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一式一份);
(10)专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完成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未按时交验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前应再次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本次考试只设置湖南师范大学(长沙)一个面试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备课时长为20分钟,试教时长8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高校现场招聘完成后,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公布。
(四)签约
本次招聘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所有签约对象需在郴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放弃签约资格。因本人原因放弃者,将被列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
1.体检对象。已签约考生。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郴州市教育局、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各招聘单位报郴州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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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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