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anjin.hteacher.net 2024-11-29 14:50 天津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内容为《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对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此外,在考察阶段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存在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选岗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具有优先选择权。对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报到、聘用、报批备案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教育局将相关备案材料报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确定递补人员,加试内容为《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与监督
(一)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63015386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22-63015383
五、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的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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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9日
原文标题:教育_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
文章来源:http://www.tjhq.gov.cn/zwgk/zfxxgkqjjg/qjyj/fdzdgknr18/zdmsxx18/jy18/202411/t20241129_6792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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