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8 22:48: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2.测试相关事项
(1)笔试:时间暂定4月9日,具体安排见报名处和网站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等(不指定教材),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笔试成绩按下列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硕士以上研究生加5分;省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参加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且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按相关文件规定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在基本分数线(由招考工作组确定)以上、按招考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笔试考点和奎文教育网公布。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基本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暂定4月11日,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
面试通过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3)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与面试同时进行。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3.考察、体检相关事项
招考工作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如入围人员经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4.公示和签订录用协议
拟录用人员通过奎文教育网公示后,签订录用协议。
四、录用人员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优先满足偏远薄弱学校需求的原则,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硕士以上研究生同时享受奎文区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新录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2.新录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不在系统内调整工作单位;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奎文区教育系统。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联络方式
1.咨询电话:0536-2226067(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监督电话:0536-8212197 0536-8221259
附:2011年奎文区公开招考中小学专任教师职位设置及要求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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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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