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17:18:0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考核和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方面,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录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才网”和“淄川教体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有关规定签订拟聘用协议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聘用的人员安置到普通高中和初中学校任教(相同岗位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挑选单位)。
七、其它事宜
1、签订拟聘用协议人员必须于2011年7月15日前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报到,并统一办理派遣手续。对无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正式聘用的人员编制为国家全额事业正式编制,工资全部由区财政统一发放。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规定要求到安置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成立由区纪检监察、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公开招聘急需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淄川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次招聘工作由淄川区公开招聘急需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5282275(区人社局)
0533-5180349(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0533-5181264(区监察局)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附件:
1、2011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学科教师招聘计划表
2、2011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11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学科教师诚信承诺书
>>点击下载附件
淄博市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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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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