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4 12:26: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考 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 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不指定教材,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综合写作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1年5月1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 试
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10人以上(含10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聘请异地专家组成面试委员会,按招聘岗位(学科)由面试委员会从德城区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一份完整教案,进行说课。说课顺序依据现场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
六、聘 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处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合格人员,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社局备案。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一律按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用,实行服务期制度,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未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能调离教育系统。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有关具体事项,请及时关注德城教育网:www.dcedu.gov.cn
咨询电话:0534-2100810 0534-2100809 0534-2671782
监督电话:0534-2671826
德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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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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