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3 11:59:2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将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公示。
2.市教育局于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讲授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三)操作能力测试
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操作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专业的基本技能。测试时限依据具体操作内容确定,满分为60分,合格分数线为36分。操作能力测试在面试后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及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和。参加面试人员可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查询。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及操作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依次按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课堂教学效果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二)考核
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获得《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未通过今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说课、答辩,取消聘用资格。对2011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招聘;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锦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2125305)。
“2011年锦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请到网站查询。
锦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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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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